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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能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德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保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接受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全院检察工作总体规划,完成全院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开展侦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十)负责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配合市人民检察院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五)办理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保德县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政治部牌子。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院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机文电、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外事、人大代表联络、计财装备、检察技术等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等工作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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