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以来,保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抓实“质量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2022年1月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1.审查逮捕。1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8件49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2件29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共12件15人,不捕率34.1%。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52件68人,决定起诉55件83人,决定不起诉7件7人,不诉率7.7%。
3.刑事案件比。刑事案件比1.16。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至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53件7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5.39%。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76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
提出量刑建议8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8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5.51%。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85人,占提出数的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1至6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合计1件。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5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纠正率100%。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次,已纠正1件次,纠正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1至6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非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纠正9件,已纠正9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已纠正8件。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采纳1件。
二、民事检察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1件。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1件,结案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1件,审结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受理7件,支持起诉7件,采纳支持起诉7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一)受理和立案。1至6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立案38件,占受理总数的92.7%。
(二)诉前程序。诉前程序30件,未到二个月收到回复12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
(一)受理。1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
(二)起诉。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
(四)未检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为未成年人作心理测评15次,心理疏导15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进校园讲座1次,法治巡讲1次,学生人数达1200余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1至6月,共受理分流办理民行申诉案件1件,接待来访人数2人。
(二)司法救助情况。受理司法救助3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件,实际救助人数3人。
六、入额院领导办案和列席审委会情况
1至6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7件。检察长办理6件,副检察长办理31件。检察院列席审委会5件次,其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