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2020年1至9月最直观、真实、客观的业务数据,回应群众关切,彰显司法公正。现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受理58件80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49件68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1件15人;纠正漏捕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受理92件133人;共决定起诉87件131人;决定不起诉3件4人;一审公诉案件审结90件135人,适用认罪认罚85件117人,适用比例94%(件)、86.7%(人);退回补充侦查11件23人;二审上诉38人;提出抗诉2件;提出量刑建议103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93人;法院作出一审生效判决59件85人。
(三)诉讼监督情况。立案监督2件;侦查活动监督2件;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审判活动监督5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纠正2件。
(五)控告申诉情况。受理信访18件;提出司法救助1件。
二、民事检察
受理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1件;受理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4件,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0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和立案情况。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立案27件、诉前程序合计10件、收到回复5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逮捕未成年人犯罪6件11人;移送起诉3件8人。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0件,检察长办理9件,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1件。
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人次。
公开检察业务数据形成常态化,才能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可预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