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的通知》精神,聚焦以业务数据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保德县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9件42人,不捕4件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决定起诉48件67人;不起诉1件2人;一审公诉案件审结49件6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5件57人,适用比例91.84%(件)82.61%(人);上诉2人。
(三)诉讼监督情况。侦查活动监督1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人;审判活动监督3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保德县人民检察院对保德县公安局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1件,已纠正1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已矫正5人;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4件。
二、民事检察
受理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3件,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6件,收到回复4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件5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移送起诉2件4人。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5件,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1件。
六、列席审委会情况。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件。
在下一步工作中,保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立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公布机制,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